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横屿公交枢纽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0〕59号
日期:2020-05-15 16:37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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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横屿公交枢纽站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客运场站发〔2020〕5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晋安区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横屿公交枢纽站项目建议书(项目编码:2019-350111-54-01-080777),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南邻晋安区化工路,北侧为横屿村委会,西侧为在建轨道交通4号线化工路站。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0350.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69.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81.8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运营管理用房、充电桩配套配电房、公交车辆停车坪和地下车库及相应基础设施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9689.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86.9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344.1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0095.92万元),预备费1458.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局拨款。

  五、建设工期:15个月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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