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岳峰公交枢纽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0〕110号
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岳峰公交枢纽站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客运场站发〔2020〕13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交通环境,方便周边居民出行,经研究,原则同意岳峰公交枢纽站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20-350111-54-01-038843),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岳峰镇岳峰前路西侧,连江北路和长乐北路之间。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公交运营调度楼、地下室及配套设施等,总建筑面积27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5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为17064.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44.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268.84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2765.25万元),预备费1551.32万元 。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26个月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