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小学部、初中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0〕122号
日期:2020-09-26 10:14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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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

  报来的《关于商请审批福州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小学部、初中部项目建议书的函》(榕教函〔2020〕46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小学部、初中部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20-350104-83-01-06628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教育局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鼓山大桥西侧、祥浦苑南侧、江边路东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福州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小学部、初中部。总建筑面积76578平方米,其中小学部总建筑面积3334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8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初中部总建筑面积4323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19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25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03017.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9458.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5928.17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9351.00万元),预备费7630.9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仓山区承担校园校舍建设的基准地价款和一半的建设费用,剩余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6个月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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