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红庙岭二期填埋场覆土复绿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1〕25号
日期:2021-04-07 11:40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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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福州红庙岭二期填埋场覆土复绿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综处综〔2021〕5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红庙岭二期填埋场区生态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红庙岭二期填埋场覆土复绿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020-350111-77-01-082054),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综合处理中心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晋安区新店镇福州市红庙岭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西侧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二期填埋场分为中远期覆土复绿区域约114.54亩(含现状飞灰区域约10亩)、过渡复绿区域约119.28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终场封场工程(含垃圾堆体整形、气体导排系统、覆盖系统、雨水导排、渗滤液导排、垂直帷幕灌浆等工程)、复绿工程(含绿地整理、绿化种植、合成草皮铺设、浇灌系统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4228.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92.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4.70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201.3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招标事项: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六、建设工期:9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结合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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