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儿童医院生活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1〕55号
日期:2021-07-21 09:40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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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儿童医院:

  贵院《关于商请审批福建省儿童医院生活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儿院函[2021]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11号、福州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41号及省发改委《关于省儿童医院生活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审批的复函》(闽发改社会函〔2021〕71号),为做好上海来闽医疗专家生活服务配套保障工作,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省儿童医院生活服务管理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102-350100-04-01-658175),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建省儿童医院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鼓山镇横屿组团鹤林片区福建省儿童医院内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08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325.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474.45平方米,新建生活服务用房、地下室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8868.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92.5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53.33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422.2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建省和福州市按照5:5比例分担。

  五、建设工期:12个月

  六、招标事项: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规,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卫健委出具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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