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1〕84号
日期:2021-09-24 16:02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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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党校:

  贵校《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榕委校函〔2021〕3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满足“十四五”时期学校办学任务需求,改善办学条件,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委党校新校区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为:2107-350100-04-01-751864),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党校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西临东三环路,接福马路,东靠鼓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57732平方米,其中新校区新建建筑面积50458平方米(其中展示馆展陈面积4000平方米)、老校区新建建筑面积7274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18516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弱电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照明、景观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120420.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361.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8896.59万元(含建设用地费54000.00万元),预备费3162.9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工期:11个月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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