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教育研究院新址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2〕105号
日期:2022-11-01 16:27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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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研究院: 

  你院《关于福州教育研究院新址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教院综〔2022〕6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福建教育研究院功能设置,提高综合服务水平,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教育研究院新址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210-350100-04-01-401352),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教育研究院新址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三江口片区,福平铁路东侧、南江滨东大道南侧。

  三、项目单位:福州教育研究院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5294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89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景观绿化及配套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匡算59310.0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0002.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7626.1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4000.00万元),预备费1681.4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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