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含古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0-21 17:39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 | | |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福州高新区文旅局、市非遗保护中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民族记忆的重要标识和历史文化的活化石。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古厝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十条措施》,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福州市非遗进景区(含古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有固定场所开展宣传展示等活动,面积一般不少于200平方米,设施、人员、制度完备;

  2.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不良记录;

  3.场所须为位于各县(市)区具有代表性历史文化街区、景区及公园内;

  4.申报单位至少为一个传统音乐、传统戏剧、曲艺、传统舞蹈、传统武术、游艺与杂技等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提供传承场地,有固定的传承人定期开展展演活动;

  5.场所定期开展公益性非遗展演活动,一年不少于100场;

  6.场所运营主体必须是具备一定非遗保护能力、符合相应保护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需有完整发展规划,满足市场需求,推动文化旅游发展。

  二、申报材料

  (一)资金申报单位

  资金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2020年度需要市级非遗进景区(含古厝)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情况,填写《2020年福州市非遗进景区(含古厝)专项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1),同时要做好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填写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包括电子版)报送本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纸质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各县(市、区)文体旅局、高新区文旅局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向福州市文旅局提出本辖区2020年度市级非遗进景区(含古厝)专项资金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本辖区该年度建议申报项目的项目概况、已开展活动情况与取得的成效、项目预算、申请经费补助额度、绩效目标、预期效益等)。

  (三)各县(市、区)文体旅局、高新区文旅局、市非遗保护中心

  汇总各县(市、区)、高新区、市直单位的资金申报材料,并填写《2020年福州市非遗进景区(含古厝)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要求

  1.按时报送申请材料。各县(市、区)、高新区、市非遗保护中心(市直相关单位由市非遗保护中心组织申报,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务必于10月27日前上报资金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资金申报单位应当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不得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禁止多头申报;补助资金申报与绩效目标制定应实事求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各县(市)区、高新区、市非遗保护中心要按照规定的申报程序,认真组织好筛选、论证、评审和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申报资金场所具备传承保护资格和能力,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准确精炼;

  4.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每个县(市)区推荐申报数量原则上不多于1个;

  5.明确补助项目和补助金额后,需按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填写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

  四、联系人及电话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66号工人文化宫职工体育中心四楼福州市群众艺术馆(福州市非遗保护中心)

  邮编:350007

  联系人:丁玥

  联系电话:83859302

  邮 箱:shouyifz@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20年福州市非遗进景区(含古厝)专项资金申报表

     2.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3.2020年福州市非遗进景区(含古厝)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10月19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