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暖心行动”资金补助(第二批)(第三批)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印发<关于促进文旅消费的七条措施>的通知》(榕文旅综〔2020〕57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我局委托福建华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暖心行动”资金补助第二批、第三批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暖心行动”资金补助(第二批)
1.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补贴金额1273元。
2.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补贴金额38067元。
3.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补贴金额554元。
4.福建汇雅酒店有限公司,补贴金额6002元。
5.福清市后溪恒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补贴金额8562元。
6.福建凤翔首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补贴金额13813元。
7.罗源湾滨海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补贴金额200000元。
二、“暖心行动”资金补助(第三批)
福建贵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0242元。
附件:1.“暖心行动”(第二批)资金补助专项审计报告
2.“暖心行动”(第三批)资金补助专项审计报告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