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年留榕务工人员免费游景区活动资金补助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留榕务工人员免费游景区活动补助资金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文旅综〔2021〕25号)要求,我局委托福建中鑫汇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留榕务工人员免费游景区活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1.福建豪业七叠温泉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补贴金额1736元。
2.闽清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补助金额546元。
3.福建省石竹梦乡旅游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554元。
4.福建省永泰县百际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补助金额2553元。
5.福建汇雅酒店有限公司,补助金额7692元。
6.福建贵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9542元。
7.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07063元。
8.易达(福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补助金额34867元。
9.福州市鼓岭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补助金额3892元。
10.福州南方索道有限公司,补助金额33740元。
11.福州市寿山旗峰旅游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036元。
12.福建皇氐洞景区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2180元。
13.永泰县天门山生态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7710元。
14.福州泳泰旅游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14954元。
15.福建永鸿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补助金额92404元。
16.福州市青云山鸿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685元。
17.福州青云山景区发展有限公司,补助金额3750元。
18.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补助金额3496元。
19.罗源湾滨海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70056元。
20.福建川捷酒店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365元。
21.连江县青甲池会议服务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2398元。
22.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补助金额45413元。
公示期为2021年5月14日-5月28日(10个工作日)。公示电话:0591-22030573;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接待处室: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427室。
附件:2021年留榕务工人员免费游景区活动专项审计报告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