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2021年“好年华,聚福州”旅游观光子活动资金补助的公示

日期:2021-11-08 17:20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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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1年“好年华,聚福州”旅游观光子活动补助资金申报实施细则>的通知》(榕文旅综〔2021〕101号)要求,我局委托福州中恒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2021年“好年华,聚福州”旅游观光子活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1.福建贵安新天地旅游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补助金额73017元。

  2.福州市青云山鸿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235.2元。

  3.福建永鸿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补助金额2469.6元。

  4.福州泳泰旅游有限公司,补助金额31416元。

  5.福州贵安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补助金额3880.8元。

  6.易达(福建)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补助金额3748.5元。

  7.罗源湾滨海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补助金额46368元。

  8.闽清县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补助金额378元。

  9.连江县青甲池会议服务有限公司,补助金额4046.7元。

  10.福建海峡源脉温泉股份有限公司,补助金额6174元。

  11.福州古厝保护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补助金额2677.5元。

  12.福建汇雅酒店有限公司,补助金额1178元。

  13.福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补助金额652920元。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8日-11月19日(10个工作日)。公示电话:0591-22030573;来访来电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接待处室: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资源开发处;地址: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4号楼427室。

  

  附件:关于对2021年“好年华,聚福州”旅游观光子活动补助资金专项审计报告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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