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福州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采购大会旅行社奖励的公示
根据《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办福州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采购大会的通知》(榕文旅综〔2020〕158号)、《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延长福州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采购大会旅行社奖励措施的通知》(榕文旅综〔2021〕15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委托福云会计师事务所,对“有福之州、文旅采GO季”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材料开展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示如下:
经审核,应分别付给:
1.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奖励金额74,573.00元;
2.福州建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61,881.30元;
3.福建中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85,269.20元。
4.福建中青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奖励金额107,951.17元
合计支付奖励金额329,674.67元。
详细情况见附件。
附件:1.《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举办福州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采购大会的通知》(榕文旅综〔2020〕158号)
2.《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延长福州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采购大会旅行社奖励措施的通知》(榕文旅综〔2021〕155号)
3.“有福之州、文旅采GO季”专项审计报告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