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动车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34%股权转让

日期:2021-07-22 00:00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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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标的为福州惠民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转让所持有的福建省机动车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34%股权。根据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建友评报字第2020150号)和福建省谨而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转让行为的转让方福州惠民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实施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的主体资格。
   标的企业名称为福建省机动车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机动车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25日,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尚干镇海峡汽车文化广场一层C-121  注册资本:壹佰叁拾玖万圆整 法定代表人:李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旧汽车的评估服务;司法鉴定估价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福建建友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州惠民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拟转让股权涉及的福建省机动车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闽建友评报字第2020150号),机动车评估公司的股权结构为:福建省八闽价格认证咨询有限公司认缴并以净资产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97%;闽侯县海峡车辆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认缴并以净资产出资41.7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03%;福州惠民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中心认缴并以资产出资47.2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4%。
   根据福建省谨而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2020年9月30日,惠民价格鉴定中心决定将其持有的机动车评估公司的34%股权转让,并形成《关于我中心持有福建省机动车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34%股权转让的决定》;标的企业机动车评估公司就此次国有股权出让,于2020年9月29日根据《章程》的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决议,同意惠民价格鉴定中心将所持有的机动车评估公司34%股权,按国有股份进场交易原则进行转让,股东均不行使优先权。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经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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