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永佳新天地F、G、J、K、Q、楼52套房产(法院执行裁定抵债)整体挂牌转让公告

日期:2019-10-15 00:00 来源:市本级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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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永佳新天地F、G、J、K、Q、楼52套房产
(法院执行裁定抵债)整体挂牌转让公告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标的数量
转让方式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佳木斯永佳新天地F、G、J、K、Q、楼52套房产(法院执行裁定抵债)
52套(详见附件一)
挂牌+竞价
1357.00
100.00
10.00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出让方: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行为批准方: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资产评估情况:经 福建兴闽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8 年12月18 日为评估基准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本次挂牌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9年 10月 15日 9时 0  分至 2019年 12月6日 16时 0分,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ljggzyjyw.gov.cn)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三)申请人可于 2019年 12月6日 16时 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竞买申请,并在 2019年 12月6日
 16时 30分前通过交易平台查看是否获得竞买资格。
申请资料包括:
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3)经办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4)受让方为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需提供向国资监管机构的请示及其批复;
(5)公司制企业需提供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受让的决议;
(6)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以下原件扫描件:
(1)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4)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获得竞买资格后,请于 2019年 12月6日 17时 0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交纳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定的账户。
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文件费及保证金缴纳——新版》
    (四)标的挂牌时间:
2019年12月9日 9时 0分至 2019年12月13日15时 0分;
二次竞价时间   2019年 12月13日 15时 30分
 
    四、交易流程
(一)申请人使用数字证书登陆“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权益类”,选择交易标的,下载挂牌交易文件——在线提交竞买资格申请文件——获得竞买资格后交纳竞买保证金——在预定的出价时间按照交易规则在线出价。
    (二)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公告中约定的增价幅度。
    3.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6.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电子竞价环节,在竞价时限倒计时开始后,即可继续出价;如没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阶段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7. 本次交易设底价,底价在出价结束前严格保密。最高出价不低于底价的,成交;最高价格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三)申请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在挂牌开始时间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 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咨询,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13960854238。
(四)申请人如需现场查看标的物,可于 2019年10月21日 9时 0分至 2019年10月25日 16时 0分期间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预约。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60854238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必须在 2019年 12月 20日 16时 0分前到达  佳木斯永佳新天地K楼202室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公示结束后的 10个工作日内足额交纳价款。
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挂牌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二)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可在竞买结束后申请退回;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由“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转入我司指定帐户。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竞买资格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报价一经提交,不可撤回。
    (三)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需在约定时间前到达约定地点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挂牌人改变挂牌结果的,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让方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
(六)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
(七)出让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负责。
(八)此次挂牌竞价出售的房屋单体已验收,未办理产权证。
(九)福建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七、房产交割事项
1、本标的房屋现况处于法院查封状态,目前房屋空置,钥匙均在出让方处,受让方必须认真了解、核查本标的现状,本次转让资产以现况进行移交。
2、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20天内,出让方将房产实物全部移交给受让方,并在受让方向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变更该批抵债房产的执行申请人给予必要的配合。
3、法院将执行申请人变更为受让方后,受让方自行负责办理该批抵债房地产权属过户等全部手续,概与出让方无关。
4、房产转让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5、受让方应自行办理水、电、燃气、供暖等立户、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本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供暖等欠费,出让方仅承担受让方拍下竞得之日之前的上述费用,拍下竞得之日之后的上述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八、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本标的物(法院执行裁定抵债房产)的风险,自愿承担包括且不限于以下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1、本标的存在欠缴税、费、无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标的价值的相关情形;
2、本标的可能存在不能变更执行主体等风险。
 
九、本次交易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上同步发布。
 
十、本次转让监督部门是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戴伟         联系电话:0591-83399702
 
    十一、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960854238                         
附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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