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地铁2、4、5号线前期拆迁不可搬迁物资、设备等废旧资产转让的公告

日期:2020-07-09 00:00 来源:台江区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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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受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拟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公开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拍卖人转让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福州地铁2、4、5号线前期拆迁不可搬迁物资、设备等废旧资产(具体存放地点见竞价文件)
二?拍卖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市国资委国资库内的拍卖人(因违约被限制参与本中心交易活动的拍卖人除外)。
三?以上转让行为已获得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四?电子交易系统报名及竞价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17时止。
竞价保证金金额:30.3万元
五?网络竞价时间:2020年7月31日10:00-10:45
六?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意向竞价方请将竞价保证金缴交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若系统未能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请意向竞价方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将竞价保证金从其账户转出至中心指定账户。(联系电话:87593488、83353059)
七?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交标的物搬迁计划,并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转让标的物搬迁,搬迁过程中受让方须遵守标的物存放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存放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
5、受让方在搬迁转让标的物过程中,应符合安全与环保的规范操作要求,如发生任何安全、环保责任事故(包括人身、消防责任事故等),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受让方还应承担因此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6、受让方进场搬迁转让标的时,如进场施工中基础设施道路、绿地植被、电缆管线,破坏或损毁由受让方负责修复。
7、经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核查,存放于园中村拟拍卖的地铁2、4、5号线前期拆迁物资存量与入库数量基本相符。
八?后续拍卖人中选公告、拍卖公告等相关信息将及时在本中心网站上披露,请各意向竞价方注意向中选的拍卖人联系查询?
九?中选的拍卖人需使用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看《关于福州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启用电子签章的通知》。
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拍卖人来电咨询?
中心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FZ
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业务咨询电话:83377176?87580521?83339823
系统使用咨询:83306027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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