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持有的苍霞新城嘉和园2#.3#.6#.7#.9#楼连体1层05号店面等15项房产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

日期:2020-09-29 00:00 来源:仓山区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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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本中心拟对苍霞新城嘉和园2#.3#.6#.7#.9#楼连体1层05号店面等15项房产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标的1:苍霞新城嘉和园2#.3#.6#.7#.9#楼连体1层05号店面;
标的2:桔园洲商住楼(鑫苑)A区19#店面;
标的3:桔园洲商住楼(鑫苑)A区20#店面;
标的4:桔园洲商住楼(鑫苑)A区21#店面;
标的5:桔园洲商住楼(鑫苑)A区22#店面;
标的6:桔园洲商住楼(鑫苑)A区23#店面;
标的7:桔园洲商住楼(鑫苑)A区24#店面;
标的8:桔园洲商住楼(鑫苑)A区25#店面;
标的9:桔园洲商住楼(鑫苑)B区12#店面;
标的10:桔园洲商住楼(鑫苑)B区13#店面;
标的11:桔园洲商住楼(鑫苑)B区15#店面;
标的12:南台新苑杏花园2#楼302单元;
标的13:桔园洲商住楼(鑫苑)A区27#店面,原租户放弃优先购买权;
标的14:桔园洲商住楼(鑫苑)B区11#店面,原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
标的15:南台新苑水仙园1#楼203单元,原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可以接受联合竞买;
3.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不接受分期付款。
三、挂牌价
标的1:¥156.24万元;标的2:¥42.43万元;
标的3:¥103.03万元;标的4:¥76.24万元;
标的5:¥102.29万元;标的6:¥38.55万元;
标的7:¥102.29万元;标的8:¥42.97万元;
标的9:¥40.34万元;标的10:¥93.21万元;
标的11:¥93.21万元;标的12:¥150.93万元;
标的13:¥130.18万元;标的14:¥93.63万元;
标的15:¥269.46万元。
四、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标的1:¥31万元;标的2:¥8万元;标的3:¥21万元;标的4:¥15万元;标的5:¥20万元;标的6:¥8万元;标的7:¥20万元;标的8:¥9万元;标的9:¥8万元;标的10:¥19万元;标的11:¥19万元;标的12:¥30万元;标的13:¥26万元;标的14:¥19万元;标的15:¥54万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应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五、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意向竞价方请将竞价保证金缴交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若系统未能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请意向竞价方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将竞价保证金从其账户转出至中心指定账户。(联系电话:83353059、83306027)
六、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2日17时止。
七、自由竞价时间    
标的1-标的5:2020年11月4日    9:30-10:15;
标的6-标的10:2020年11月4日   10:30-11:15;
标的11-标的15:2020年11月4日   14:30-15:15。
八、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转让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2、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3、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九、风险提示:竞价方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价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其他事项说明详见中心网站及竞价文件。
业务咨询电话:83377176、87580521、83339823
系统使用咨询:83306027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FZ
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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