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0年第七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补充公告

日期:2020-09-29 08:04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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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0年9月28日发布了《关于2020年第七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编号:榕自然让[2020]7号),现对《公告》做如下补充:

  一、增加宗地2020-61号、2020-62号出让地块,具体约定如下:

  1.宗地2020-61号、62号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主要规划指标见附表。

  2.其他事项

  (1)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为50%、50%)付款,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

  (2)交地时间: 在竞得人缴清土地价款后15日内,按照“净地”标准交地。

  (3)开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

  (4)竣工时间: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

  (5)本次出让项目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6)2020-62号体育场地设计方案应征求市体育主管部门意见。

  二、《公告》第六条第(四)点作如下调整:

  宗地2020-49号须配建商贸楼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相应配比停车位(140个)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商贸楼回购单价按照5597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单价按照16.4万元/个确定。沿洪湾中路一侧须预留连接金山公园地下过街通道的出入口;地下过街通道建成后应对外开放使用。

  宗地2020-50号须配建商贸楼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及相应配比停车位(203个)由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集中位于B地块,商贸楼回购单价按照5597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单价按照16.4万元/个确定。在不影响道路及管线建设的前提下,A、B地块间地下空间可统筹开发,不计地下空间使用费。

  三、2020-59号位置示意图更正,详见附图。

  《公告》的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91—83371665、83317376、83309368

   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9日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及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层数)

2020-61

仓山区奥体路西侧,横龙直巷东侧,海峡体育中心项目周边收储地块十一出让地

4633平方米(合6.95亩)

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2.8以下(含2.8,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不超过2600平方米)

30%以下(含30%)

30%以上(含30%)

50米以下(含50米,同时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8200

1640

2020-62

鼓楼区福屿路西侧,福屿村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二)

4055平方米(合6.08亩)

商服(商务)用地40年、体育用地50年

0.5 (其中商务建筑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

20%以下(含20%)

30%以上(含30%)

16米以下(含16米)

2700

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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