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日期:2019-06-26 11:21 来源:教育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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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管局,市属院校:

  现将《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2019年工作要点

                                   福州市教育局

                                  2019320

  (此件主动公开)

  抄 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省教育厅办公室

  福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2019年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扎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立德树人,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加快补齐教育事业短板,全面提高教育水平,为加快建设有福之州、打造幸福之城提供有力的教育民生保障。

  一、推进党的建设,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1.深化新思想学习实践。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大学习”制度,提升“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使用质量,进一步抓好业余讲师团和宣讲小分队建设。把学习新思想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引领各级干部和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督查指导,注重舆论引导,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举办舆情应对集中培训,确保安定稳定。大力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深化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处室:思政处、组统处)

  2.加强党组织建设。高质量落实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重点向民办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边缘教学点等领域推进。结合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和标准化建设,加强主题党日活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过好党员政治生日,做好党建工作台账管理督查。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员示范岗等评选活动,培育中小学党建工作示范点,打造局机关“红色堡垒领航教育”特色品牌,以党建促进教育中心工作。实施“学校基层支部书记提升”工程,打造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的党务干部队伍,推动党务干部工作量纳入学校工作绩效测算。(责任处室:组统处、机关党委)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一线考核,突出斗争精神培养,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优化培养、考核、选拔过程,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优化校级领导结构配置,探索完善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办法,不断巩固并落实干事创业激励机制。协调组织学校领导干部、基层支部书记培训班及校级领导任职资格培训等,创造条件促进干部培训提升。(责任处室:组统处)

  4.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完善基层学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组织最末端。深化“两个条例”学习,加大作风、纪律教育力度,用好谈心谈话、提醒等常态手段。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出国出境管理等各项干部管理制度。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警示教育,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师生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责任处室:组统处)

  5.全面统筹推进重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推动两岸融合发展上作出贡献。召开全市教育大会,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委、党组的统领和协调作用,夯实责任,传导压力。编制“教育现代化2035”规划。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稳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统筹推进教育“补短板”、文明创建、脱贫攻坚、新区建设、平安校园建设、招商等重点任务,确保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教育环境明显优化、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组统处、办公室、法综处及有关处室)

  二、深化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紧扣新时代要求抓好学生德育。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持续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等“五项教育”,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时代新人。召开全市中小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观摩交流会。全面落实《福州市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实施纲要(20182020)》,编印习惯养成教育系列地方教材,形成中小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福州模式”。围绕“三全”育人,推进高校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提高高校思政工作水平。突出法治、禁毒、反邪教等宣传教育,推进林则徐禁毒宣教室建设和使用。加强劳动实践、研学实践教育,指导抓好三级家委会、家委会协作体、网络家长学校建设,提升学校、家庭协同育人质量,评选第二届福州“最美家长”。加强共青团和少先队建设,加强学生会、学生社团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结合“五四”青年运动100周年和少先队建队70周年等重要节点,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落实“红色领航工程”,不断增强团员、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责任处室:思政处、团委)

  7.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紧扣“有福之州·文明同行”和中国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主题,落细落小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浓厚“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氛围,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确保整体通过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体系届中复查。编印“我们的节日”活动《指南》,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参与书香榕城和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弘扬“三个文化”,坚定“四个自信”。加强志愿服务工作,总结宣传一批特色经验和先进典型。举办“讲诚信·守信用”主题演讲、征文等活动,推进教育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个人信用“茉莉分”应用、信息归集、联合惩戒相关工作等。推进党建带关工委建设,加强文化养老等离退休干部服务,办好第28届“康乐杯”健身活动。(责任处室:思政处、团委、退工处)

  8.加强体育艺术等综合素质培养。加强学校卫生和健康教育工作,推进青少年学生近视综合防控。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科学监测体系,以课堂教学、大课间活动、校园体育特色建设为切入点,提升学生运动能力和健康水平,保持全市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不低于94%。举办福州市第五十六届中小学生运动会。普及青少年校园足球,分层推动足球特色校建设,构建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加强橄榄球、手球、击剑、棒垒球等项目普及和师资培训。开齐开足国防教育课程,强化学生国防意识,争创一批国防教育特色校、示范校。培育一批优秀艺术作品参加全国第六届中小学艺术节,组织开展好校园艺术节、“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加强学生课外兴趣小组、艺术社团、校园高水平艺术团及基地校建设。全面提升福州小茉莉合唱团、交响乐团、小提琴弦乐团、福州市教师合唱团水平。做好中学体艺特长生考试和体育中考工作。对台江、仓山、马尾、长乐进行语言文字督导评估。组织好第2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第三届“乌石书艺”师生书法作品展、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活动。(责任处室:体卫艺语处、初教处、中教处)

  三、落实质量建设,推动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发展

  9.推动幼儿园普惠发展和保教改革。落实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政策,推动出台《福州市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重新修订《福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福州市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暂行办法(试行)》,加快公办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确保普惠性学额覆盖率达80%以上,其中公办学额覆盖率达48%,学前三年入园率保持在98%以上。稳步推进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构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新增省、市、县()区三级示范园42所。推广“片区管理、联动帮扶”管理机制,成立78个学前教育管理片区,促进学前教育质量整体提升。继续落实“民办、集体办幼儿教师学历提升五年计划”。组织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立足早教指导中心和早教基地园,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试点研究工作。(责任处室:学前处、规建处、民管办)

  10.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落实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重点项目。继续改进民办初中招生方式,进一步提高报名数超计划数民办初中的摇号录取比例。深化城区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模式,推动15所小学、5所初中实施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继续推动优质普高复办、联办初中;持续开展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优质校与薄弱校的帮扶协作。做好2022年起取消有选择生源初中定向生指标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争创一批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落实中小学教育教学开放制度,进一步推动课程教学改革。推动福州市开智学校通过省级特教学校标准化验收,继续推动普通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依托寄宿制学校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责任处室:初教处、中教处、人事处、思政处)

  11.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发挥市级教学开放周辐射作用,密切与省及其他地市普教室的交流,加强校本教研,提升教研质量。开展送培下县和高三教学视导活动,推进普高学校联合体建设,建立指导、交流与共享机制。强化质量监测与分析,提高复习备考效益。加强学科奥赛培训、尖子生培养。全面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稳妥推进高中新课程实施,落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对高一学生进行选课模拟,加大对7个试点课题的指导力度,指导学校完善校本化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更新教学管理,实施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和全员育人导师等制度。加强课改基地校建设;推进达标高中建设,做好省教育厅对达标高中的复评工作,推动金山中学、黄如论中学、福州华侨中学创建省一级达标高中,琅岐中学创建省三级达标高中;巩固市属优质高中办学质量,指导并支持县一中提升办学水平。在部分省示范性高中探索“2+4”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福州三中钱学森班招生。(责任处室:中教处)

  12.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融合发展。落实《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五条措施》,引导职业学校继续增设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的专业,促进省级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和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等重点项目建设发展。筹划推进福建省职教城建设。鼓励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深化校企合作,积极推进“引企入教”改革试点,扩大“二元制”“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规模,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支持校企共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健全福州市职业院校联盟协同合作一体化培养人才长效机制。加强普职教育的融通探索与实践,鼓励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加强7所省级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内涵发展,创建1所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推进2所达标职业学校新校区建设,促进省级专业群实训基地和市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发展。(责任处室:职成教处、高外处)

  13.支持建设高水平应用型高校。主动适应对接区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高校调整专业结构,提升办学竞争力。支持闽江学院更名为“闽江大学”,推动闽江学院建设省“双一流”高校。支持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等民办本科院校应用型高校建设。支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参评国家级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推动闽师专开展“一带一路华文教育计划”,加快软件学院新校区搬迁工作。(责任处室:高外处)

  14.加强教育合作与交流。引进清华附中、北大附中等名校来我市办学,推进与福建师大的战略合作,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创新发展。进一步规范、指导赴外访学、缔结姊妹校等项目管理。深化与台湾新北市、德国等地的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开展师资培训与专业课程建设。做好与天津大学在福州共同筹建国际校区相关工作。落实市政府对台举措,办好第七届“海青节”教育项目,推动引进台湾全职教师。组织好福州-那霸青少年交流活动。落实好对西藏、新疆、宁夏、定西、宁德的教育帮扶与协作。(责任处室:高外处、职成处、中教处、初教处、学前处、人事处、体卫艺语处、思政处、规建处)

  15.加快社区教育发展。加强社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市县乡村”四级办学网络,开放共享学校资源。探索创新社区教育形式,推进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品牌项目建设,深化内涵发展,坚持办好“9.28终身教育活动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责任处室:职成教处、思政处)

  四、巩固队伍建设,完善师资结构和管理制度

  1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师德师风正面导向,大力宣扬各类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弘扬师道尊严,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和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推动师德养成教育规范化、常态化。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登记范围。正确区分教师正常履职与师德失范界线,维护教师正当权益。评选表彰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责任处室:人事处、思政处、教育工会)

  17.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研究制定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完善相关管理和保障制度。开展编外合同教师、临聘教师招聘工作,多种形式补充市属学校教师,缓解师资紧缺困难。优化编外聘用合同制教师招聘和管理制度。强化教师业绩导向,完善名优骨干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年度考核方式。开展市级名师评审,完成名师工作室中期换届。推广“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深入调研解决已评未聘中、高级教师岗位聘任问题,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责任处室:人事处)

  18.完善教师发展教育平台。推进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示范性)建设。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培养工作。举办教育系统思政德育干部高研培训班、研学实践教育培训班。举行第二届中小学班主任核心素养大赛;开展教师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学校和县(市)区级教师技能大赛。办好第32届教职工“耕耘杯”活动。(责任处室:人事处、思政处)

  五、抓实硬件建设,促进城乡学校和设施均衡配置

  19.加快推进学校建设。完成《福州市中心城区及新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福州市中心城区及新区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全市计划拆除重建、加固改造校舍6.67万平方米。实施省幼儿园建设工程包,新建、改扩建13所公办幼儿园,引进社会资本建设7所幼儿园。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和义务教育提升工程,全市计划新建、改扩建小学13所、初中8所,控制义务教育大班额比例;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提升计划,新建、改扩建高中和完中16所。建成金山八期中学、福州滨海实验学校、三中滨海校区等一批重点项目。完成福州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一期建筑工程,推进二期征地项目。抓好全市高(完)中实验室的配备、管理和使用,推进高中探究性实验室、通用技术实验室、历史地理教室建设。做好中小学美育器材配备工作,85%学校的美育设备达到教育部新标准。(责任处室:规建处、实践中心、条装中心)

  20.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以《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数字福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为指南,积极开展智慧教育项目建设,建设福州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继续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电脑和数字终端比例,扩大无线网络覆盖范围。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和网络同步教研,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教育服务新模式。继续开展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融合创新。强化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技术防护,提高有效防范、控制和抵御网络安全风险的能力。(责任处室:电教馆)

  六、完善管理服务,优化教育系统整体环境

  21.完善学生资助和经费管理。推动资助中心网络化建设。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完善建档立卡工作,定期检查助学金发放情况,提高资助工作规范化水平。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适当提高少数民族中学及普通中学民族班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补助标准。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稳定增长机制,提高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推动各项经费规范有效使用。坚持开展惠民资金网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加强预决算管理,完善教育经费执行进度通报制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全面推动移动支付应用,提供多样、便捷的教育缴费方式。(责任处室:财务处、核算中心)

  22.规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推动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实施意见(试行)》。推动招商、引优工作,吸引更多优质教育品牌和民间资本投入福州民办教育事业。积极盘活闲置办公楼、厂房等场所资源,用于普惠性幼儿园办学。规范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审批工作,加强办学行为监管。进一步发挥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作用,合理调整奖补结构比例,加大对优质民办校和民办随迁子女学校的奖补力度。开展优质民办学校观摩活动,促进民办校校际交流合作。举办教育培训机构星级评比等活动,帮助培训机构提升办学品质。巩固和扩大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章立制实现教育培训市场长远健康发展。(责任处室:民管办、规建处、法综处)

  23.推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完善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优化审批服务办事指南和流程,推进“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改革。健全行政监督检查“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在全市教育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督查督办,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全力督促推动省市主要工作任务、“补短板”及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等落实到位。有效开展教育系统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密切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的沟通联系,争取多方支持理解和帮助,营造良好的教育改革发展环境。(责任处室:法综处、办公室、组统处)

  24.规范学生服务和后勤工作。落实《福州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县(市)区规范开展课后服务试点并逐步扩大课后服务范围和内容,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好《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师生在校集中用餐安全。加强学生校服质量监控与征订管理。妥善清理校办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处室:教育中心、财务处、学安办、体卫艺语处)

  25.组织好各级各类考试。严密组织各类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平稳有序。严格把好考试报名条件关,完善考点硬件建设,加强考务人员培训,做好考试保密与安全工作。健全各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为重大考试创造良好环境。(责任处室:自考办、会考办、高招办)

  26.推动科学督导。持续推进教育督导体系科学化、制度法治化、队伍专业化,为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供坚强保障。进一步探索建立新形势下的综合督政体系,做好“两项督导”市级核查,推动“教育强县”创建工作。加强对中小学校过程性随机督导,适时开展减负督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全力做好省政府对设区市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迎检工作。继续探索完善督导责任区的督学工作机制。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办法,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责任处室:督导室)

  27.巩固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成果。落实好扫黑除恶、反恐等任务,巩固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成果。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以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完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实际引入新技术、新设备,统筹运用人防、物防、技防力量,提升安全教育、管理的实效。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健全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校闹行为。(责任处室:学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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