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12-29 15:43 来源:教育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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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政教督〔2021〕45号  

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21〕39号)要求,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本市教育工作实际,制订《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乡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切实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不断提升乡村学校办学水平的通知》(闽教基〔2021〕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部署,坚持立德树人,全面落实《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工作部署,持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提高乡村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缩小县域、城乡、校际教育差距。 

二、工作目标

围绕“十四五”期间实现乡村温馨校园全覆盖的目标(力争三年内实现),把乡村学校校园校舍等“硬环境”与精神文化等“软环境”结合起来,重点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机制,优化教书育人校园文化环境,加快把每一所乡村学校建成布局建设科学合理、办学条件保障到位、教育教学保证质量、校园文化健康向上、校园关系和谐融洽、校园管理安全规范的温馨校园,不断抬高乡村教育底部,确保乡村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三、评估对象

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全市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数目见附件1)及除城市主城区和县镇城关所在镇中心区外的义务教育学校。各有关县(市)区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本县(市)区乡村温馨校园建设的时间表(附件2)按小学和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下同)分类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初教处、市教育局中教处。初教处联系人:李乐,联系电话:83313082,邮箱:cjc83313082@126.com。中教处联系人:李少文,联系电话:83326421,邮箱:fzgzxbc@126.com。

四、评估与认定标准

1.评估标准。按照省教育厅确定的《乡村温馨校园建设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形成的《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评估标准(试行)》(附件 3)作为评估标准。

2.认定标准。采取百分制量化方式评估,得分80分及以上,认定为“乡村温馨校园”。

五、建设与评估程序

(一)评估程序

“乡村温馨校园”的建设与评估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教育局具体负责建设和评估,市教育局组织材料审核、实地抽查确认。有关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完善县域内乡村温馨校园的规划布局、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经费保障、提升办学水平。各乡村温馨校园要根据《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评估标准(试行)》进行自查和测评,总得分达80分以上(含80分)视为合格,可填写申报表(附件4),向县(市)区教育局提出评估申请,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评估,经评估认定达到合格标准的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在对县(市)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后,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估验收。经市级评估认定达到合格标准的小规模学校,由市教育局确认其为“乡村温馨校园”。

(二)评估节点安排

有关县(市)区应根据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整体规划,把乡村温馨校园的建设、督导、评估与目前正在开展的“两项督导”“教育强县”“优质均衡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推进县域教育工作健康、持续、协调发展。各县(市)区计划于2021年、2022年完成建设的乡村温馨校园,要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和5月10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市教育局将分别于2022年上半年、下半年适时完成材料审核、实地抽查、公布名单等评估认定工作。

六、评估专家库建设

福州市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分“设置、选址、布局”、“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质量”、“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关系”和“校园安全”六个模块。市教育局将从专家库中抽调各模块专家,负责相应的评估事项。为完善市级专家库建设,请各有关单位按以下要求推荐专家:

(一)推荐条件

1.基本要求

(1)坚持原则,办事公正,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恪尽职守,作风正派,自觉遵守评估工作纪律;

(3)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职责和任务所必需的时间。

2.专业要求

“学校建设类”专家(“设置、选址、布局”、“办学条件”模块):从各县(市)区教育局规建科干部、熟悉学校建设工作的中小学分管校领导和中层干部中遴选。

“教育教学类”专家:从福州教育研究院、各县(市)区教师进修校在职教研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初教科和中教科干部,从事义务教育工作或教育教学研究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中遴选。

“学校管理类”专家(“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关系”模块):从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思政工作的干部、学校负责德育思政工作的副校长及德育处和办公室等熟悉学校管理的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中遴选。

“校园安全类”专家:从县(市)区教育局学安科干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综治副校长、中小学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干部中遴选。

(二)推荐入库名额分配

1.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推荐“学校建设类”、“学校管理类”、“教育教学类”、“校园安全类”专家各28名(其中小学20名、初中8名)。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推荐各4名(其中小学2名、初中2名)。

2.市属小学、初中各推荐上述四类专家各2名。

3.福州教育研究院推荐“教育教学类”专家2名。

(三)推荐入库程序

1.凡具备上述条件和范围的人选,由所在单位推荐填写《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简称《推荐表》,附件6);县(市)区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并签署推荐意见;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学校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2.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福州教育研究院,市属学校填写《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简称《汇总表》,附件7),于2021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按小学、中学分类分别报送福州市教育局初教处、市教育局中教处 ,并将《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福州市教育局初教处、市教育局中教处电子邮箱。

七、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把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摆在当前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乡村温馨校园发展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要成立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教育督导成员单位及乡镇领导担任,明确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目标,明确考核标准,根据本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整体规划,摸清底数,有步骤、分阶段,开展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和评估,确保所有乡村温馨校园建设目标如期实现。

(二)要加大财政投入。办好乡村温馨校园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是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举措,有关县(市)区政府要加大财政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切实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要加强教育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本区域内推进“乡村温馨校园”建设,开展专项督导,并将结果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将进行抽查。

附件:

1.全市义务教育乡村学校情况表

2.乡村温馨校园建设时间表

3.《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评估标准》(试行)

4.“乡村温馨校园”申报表

5.“乡村温馨校园”县级核查情况汇总表

6.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7.福州市乡村温馨校园建设与评估专家库成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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