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聘(考)教师及工作人员聘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办理聘用手续的有关事项
㈠、办理聘用手续的对象
1. 2017年下半年福州市教育局组织赴省外高校供需见面会拟聘用市属学校人员;
2. 2018年福州市教育局组织高层次人才招聘会拟聘用市属学校人员(2017年12月30日面试的岗位);
3. 2018届福建省內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拟聘用市属学校人员;
4. 2018年市属学校招考专业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4月21日面试的岗位);
5. 2018年市属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省统一笔试岗位的拟聘用人员(6月2日面试的岗位)。
本通知中的“拟聘用人员”若未特别注明的,均包含以上5种类型的拟聘用人员。
㈡、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1. 拟聘用人员须下载《2018年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材料》(详见本通知附件,包含:《填表说明》、《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体检流程》、《延期体检申请报告》、《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务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并于6月15日前将相关文件电子文档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
2. 拟聘用人员须于7月8日(含)前登录《2018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采集系统》(该系统将在7月2日左右开通)完成个人信息填报。
㈢、体检
1. 拟聘用人员体检集中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参加对象 |
6月15日 下午 14:30 |
福州第十五中学校门口 详细地址: 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 |
·第3、4、5类拟聘用人员 |
2. 拟聘用人员须认真阅读附件中的《体检流程》,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前往体检集中地点,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不需空腹,要求随带本人身份证、签字笔,一英寸近照一张。体检费自理,由医院统一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3. 拟聘用人员属于2018届福州市各高校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并确定体检合格的,可免于此次的招聘考试体检。免体检对象须于6月12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将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合格专用章,并在表格上方空白处注明: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新濠酒店6层,联系电话:0591-83340647)611室。不能确定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均须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若未参加招聘考试体检且逾期未按要求提交2018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体检表复印件,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4. 幼儿教育教师岗位的女性拟聘用人员恰逢生理期的,部分体检项目无法完成,故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因体检项目中“胸部透视”对胎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请正在怀孕期的拟聘用人员务必申请延期体检。请以上两类人员于6月12日(受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将《延期体检申请报告》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611室。
㈣、签订就业协议
1. 本次签订就业协议的对象为尚未就业的第4、5类拟聘用人员。
2. 签订就业协议前,请拟聘用人员务必认真阅读附件中的《签订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3. 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地点安排如下表
日期 |
受理时间 |
地点 |
6月25日 |
上午 8:30~11:30 |
福州市群众路小学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58号 |
4. 签订就业协议时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
5. 签订就业协议后,拟聘用人员均须向工作人员领取《调档函》。
6. 签订就业协议须本人到场,6月25日(含)前未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㈤、办理商调手续
1. 本次办理商调手续的对象为已就业的第4、5类拟聘用人员。
2. 办理商调手续所须材料:《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四份)、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
3. 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须于6月25日上午(8:30~11:30)到福州市群众路小学办理商调登记手续(《商调函》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并于7月31日(含)前将经原单位及原单位主管部门签章同意调出的《福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人事档案报送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以便办理审档、组织考核、调动等有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㈥、放弃拟聘用资格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若因个人原因要放弃拟聘用资格,须按以下流程办理相关手续:① 下载并填写《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② 打印《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并在【声明人】处手写签名;③于6月25日(含)前将《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传真:0591-83340647,邮编:350005,下同);④于6月29日(含)前将《放弃拟聘用岗位资格的声明》原件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或邮寄)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收件人:陆庆)。若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签订就业协议手续且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放弃拟聘用资格手续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同时通告有关部门。
㈦、档案转递
第1~5类拟聘用的未就业人员均须于7月31日(含)前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㈧、岗前培训
1. 拟聘用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拟于7月下旬通过福州教育网另行通知,请有关人员务必留意,并相互转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 拟聘用在职教师岗位的人员不用参加岗前培训。
㈨、报到
1. 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间:8月16日,地点另行通知。
2. 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手续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及各聘用岗位要求规定的相关证书材料。未就业的拟聘用人员(毕业生)还须随带本人报到证、经福州市教育局签章确认的就业协议书。
3. 未能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材料的不予报到。
4. 有关办理报到手续的详细通知将于8月13日左右于福州教育网发布,请拟聘用人员留意关注。
二、其它
1. 根据《2018年福州市区学校招考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简称《公告》,下同)规定,参加福建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岗位(不含《公告》附表中43~45、79~82号岗位,下同)的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列入第二轮补充招聘,本次第一轮招聘不再递补。其它岗位及《公告》附表中43~45、79~82号岗位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2.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04号)要求,6月底各市、县(区)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聘用人员名单。省统一笔试岗位第一轮公开招聘没有完成的招聘计划,均转移到第二轮补充招聘使用。福州市教育局拟于6月底或7月初在福州教育网发布第二轮补充招聘有关事项的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