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中学校长的公告

日期:2020-04-17 10:18 来源:教育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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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中学校长的公告

 

为推进教育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市政府研究批准,福州市教育局现面向福建省外公开招聘1名校长。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校长(福州市属学校)。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教育管理及教学业绩突出,公正廉洁、作风民主、团结合作;

2.第一学历本科以上;副高以上职称;地市级以上名校长、骨干校长或学科带头人;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以上名校长、优秀校长、名优骨干教师等,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1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计算到2020年5月12日,现任福建省外相当于福建省一级达标校正校级领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4月28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512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fzsjyjztc@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

3.应聘人员向报名邮箱提交以下电子材料进行报名

1)下载填写《福州市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校长报名表》

2)个人简历1000字以内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及在职学历)、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各层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4)担任学校正校级领导证明材料(含任命文件)扫描件;

5)本人5年(2015—2020年)获奖或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教育教学管理方面文章3篇,教学方面文章限报3篇)等材料原件扫描件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6)本人5年(2015—2020年)开设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讲座、报告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7)本人5年(2015—2020年)主持设区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或已结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限报2篇);

8)本人5年(2015—2020年)在主管工作,特别是抓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限报3篇);

9)本人5年(2015—2020年)市级及以上其他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所有报名材料需准确命名,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上传至指定邮箱。

2)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报送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综合考评及聘用资格。

(二)福州市教育局将对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并在福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fuzhou.gov.cn/)应聘者名单。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招聘通过面试考核的形式进行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课程教学、教育政策、办学治校、师生管理、人际沟通、心理健康等能力要素实施面试。

(四)根据面试成绩排序,取得分80分以上前三位进入考核(如无人达到80分以上,则停止招聘程序),重点考核政治表现、办学治校能力及成效、教育教学业务能力及成效、任职经历资历、廉洁自律等方面。同时对应聘者报名材料进行复审,有关人员须在通知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福州市教育局复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2座10楼1028室)。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五)福州市教育局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任对象,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用人单位福州第四中学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相关待遇。

四、相关待遇及义务

对聘用人员人事调动给予支持和帮助:

1.聘用期间,除发放本人档案工资外,不参加校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每年根据考核情况单独安排资金用于校长绩效工资的发放,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安排周转房,并在前2个聘期内每年给予10万元共60万元安家费。如未能通过1年试用期考核,则安家费为10万元。如第一聘期结束未能续聘,则安家费为30万元。

3.保障用人权限。聘任校长可向市委教育工委提出本校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调整建议,市委教育工委在合理合规的前提下予以支持。

4.聘任校长实行目标管理。聘期3年,1年作为试用期,计入聘期1年试用期考核学校管理、综治安全或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出现下滑,则予解聘;3年综合成绩较前无明显提升则不予续聘解聘校长职务,由福州市教育局统筹按其专业技术职务安排教育教学岗位。

五、招聘咨询

福州市教育局组织与统战处:0591-87113870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4月17日


学校简介

 

福州第四中学隶属于福州市教育局,学校坐落于“大庙山——上下杭”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核心区域,学校依山傍水,文物古迹众多,文化氛围浓厚,办学条件优越。学校创建于1906年,2002年被确认为福建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现设39个教学班,拥有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团队,其中高级教师占39%,省市名优骨干教师占19%,办学效益显著。学校以“全面发展打基础,尊重个性育人才”为办学理念,秉持“登高致远、惠泽天下”的学校精神,践行“鸿志、勤奋、诚信、包容”的校训,发展“大美育——艺术美、课程美、德育美、文化美”的办学特色,不断实现“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长”的办学总目标。学校致力于推进多元化课程设置与多样化人才培养,推动学校特色化发展,于1997年创办鸿志班与美术特色班,享誉八闽,成为福建省首批基础教育美术学科教学研究基地、中国美术学院生源基地学校。近几年先后被授予“全国中小学科研兴校示范基地”“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绿色学校”“福建省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福建省德育先进学校”“福建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省中小学校园文化美育环境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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