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市属学校教师补充招聘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0-09-28 17:12 来源:教育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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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补充招聘公告》及招聘工作程序安排,现将本次招考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2020年福州市属学校招考教师补充招聘拟聘人员

二、注意事项

1.填报个人基本信息

拟聘用人员须下载本通知附件《2020年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有关材料》(附件1)中所有内容,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

2.常态化疫情防控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在签订就业协议、体检、报到等各项聘用手续办理过程中均须佩戴口罩,现场出示手机核查“八闽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行相关手续办理。拟聘人员存在《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中所列情形的,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请认真阅读《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2),自行打印并签字,办理手续当天递交。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负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签订就业协议、体检、递补聘用、档案转递、岗前培训、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三、签订协议

1.签约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20929日下午15:00-18:00

地点: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6

2.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签订协议的对象为“持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最高学历的高校发放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原件”的拟聘用人员:随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以及普通院校最高学历的就业推荐表(附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就业协议书原件(完整份数)、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高校尚未发放报到证的,允许正式报到时提供。签订协议后,须向工作人员领取《调档函》。

3.签订协议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办理,随行陪同人员不得进场。签订协议流程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

四、体检安排

1.拟聘用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须认真阅读《福州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体检流程》(详见附件),并于2020930日上午8:00前在福州第十五中学(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门口集中,统一安排体检。要求准备11寸照片,空腹参加,体检费自理(自备零钱),以医院统一收取缴交的为准。因体检当天结束后体检医院可能通知个别人员对部分项目进行复查,原则上要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后三天内不要离开福州,以便及时参加复查。有既往病史的在复查时需提供有关既往病史材料。

3.拟聘用人员属于2020年福州市各高校已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的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可免于此次的体检。申请免体检对象须于929日下午18:00前将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复印件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6层,611室)。体检表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合格专用章,并在体检表第一页右上方空白处注明考生编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逾期不受理免检申请。

4.因体检项目中DR胸部正位片”对胎儿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请正在怀孕期的拟聘用人员务必申请延期体检,并929日下午18:00将《延期体检申请报告》和孕期体检报告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到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160号文濠酒店6层,611室)

5.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6.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3340647

五、递补聘用

根据招考公告,拟聘用人员因故放弃拟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其空额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签订协议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即20201013日下午18:00)。相关递补通知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六、档案转递

拟聘用人员需于1015日(含)前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递补聘用人员延长至1020日(含)。

七、岗位培训及报到等事宜另行通知。

因受疫情的影响,先行安排上岗的拟聘用人员后续仍需进行档案、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审核验证、岗位培训等,凡审档不合格、相关证书弄虚作假、岗位培训无故不参加或不合格的,均取消拟聘用资格。

 

附件:1.2020年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材料

2.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福州市教育局

                                                                                              20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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