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华附中福州学校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签订就业协议
因疫情防控要求,拟聘人员进场时须出示八闽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同时请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按要求保持安全间隔。
1.时间:2021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
2.地点:清华附中福州学校小学部(小学部门口)。
3.准备材料:拟聘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与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提供)。
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
二、档案转递
拟聘人员须于2021年8月16日(含)前将本人档案转递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以便办理审档、组织考核等有关手续,否则无法办理报到手续。因特殊原因8月16日档案确实不能转递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须于8月16日前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交至清华附中福州学校,由学校交至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研究核准后,在3个工作日内酌情予以适当延期。
档案未在规定期限内转递至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清华附中福州学校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