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考巡考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7-19 09:43 来源:教育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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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

2019年普通高考巡考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校

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将于6月7日-8日举行。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要求,严肃考风考纪,维护高考公平公正,决定从公办本科高校中抽调人员组成省派巡考组,经集中培训后赴各考区进行实地巡考督查。为做好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巡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派巡考员遴选条件

高校遴选的省派巡考员须具备以下条件:思想作风正派,熟悉教育招生考试有关政策及考试巡考工作,工作认真,遵纪守法;具有科级以上职务或中级以上职称;身体健康,男同志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同志年龄在50周岁以下;无直系亲属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严禁选派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不适合担任省派巡考员的人员。

各高校应确定1名业务熟悉、政策水平高、工作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处级干部担任本校巡考组召集人。组长单位高校的召集人兼任所负责的设区市巡考组组长。

二、巡考工作日程安排

1.6月4日下午3:00,召开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巡考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会议地点: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三楼贵宾厅。外地代表食宿地点: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43号,福州地铁1号线树兜站D出口)。

2.6月5日,省派巡考员自行前往所派驻的考区报到。各省派巡考组应提前与所巡考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商定具体巡考行程。各巡考员应根据巡考时间和巡考地点安排,自行提前订好往返车票。

3.6月6日至8日,省派巡考员在指定考点开展高考巡考工作。考试全部结束后,省派巡考员直接返回原单位。

4.6月12日下午3:00,召开省派巡考组长汇报会。会议地点:省教育考试院六楼会议室(福州市北二环中路59号)。外地代表食宿地点:福建银河花园大饭店。

三、工作要求

1.参加高考巡考工作是高校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各高校应根据《省派巡考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并详细填写《省派巡考员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省派巡考员工作补贴表》(附件3);电子文档应于5月27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附上巡考员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相片背面须备注巡考员姓名)于5月28日前快递至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

2.省派巡考员应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会议,按时到所派驻的地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到,并在当地招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巡考工作。工作期间,省派巡考员应认真履职,严守工作纪律,不得向当地提出与巡考工作无关的要求。

3.省派巡考员的食宿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省派巡考员的差旅费回原单位按财务规定报销。巡考工作补贴由我院按规定标准统一发放,各地不得再向省派巡考员发放工作补贴。

4.省派巡考员按每考区1人派出,具体省派巡考员名单另行通知。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选派一定数量的市派巡考员,确保每个考点至少有1名省派或市派巡考员定人定点巡考。

5.考试期间,我院将组织专门人员,通过网络巡考监控系统进行网上巡查;同时将成立高考督考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赴有关地区开展重点督查。各设区市要组织开展本辖区的网上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巡考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其他事项

1.为了便于工作联系,请各地各校指定1名联络人员,并请联络人员于5月22日前加入“省派巡考员工作联络群”(QQ群号码:547960595)。

2.6月4日下午的巡考员培训会和6月12日下午的巡考组长汇报会不再另文通知,请相关人员按时参会。

3.省教育考试院普招处联系人:许猛(0591-86215671)、苏炳锋(0591-86215650),邮寄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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