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
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中心: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9〕3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成绩程序
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应于6月26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书面申请、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考准考证(应届高中中学毕业生还须持毕业中学教务处介绍信),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交《2019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1)。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所辖县(市、区)所有复查成绩申请后,按每科目一表填写《2019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复查 科目成绩汇总表》(附件2),于6月28日12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我院普招处电子邮箱:ksypzc@mail.eeafj.cn。
二、复查结果反馈
我院将于7月2日17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复查结果反馈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如复查的成绩与网上公布的成绩不一致,我院将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程序予以更正。
三、其他事项
考生须认真填写《2019年普通高考成绩复查申请表》(附件1),并对填写内容(含姓名、准考证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查询科目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在表格上予以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