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人社厅和福建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

榕人社就〔2017〕75号
日期:2017-09-12 09:07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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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做好2017年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72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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