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预算编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日期:2016-05-06 09:05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来源:本网 浏览量:
| | | |

  福建省预算编审中心是根据福建省财政事业改革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以及为福建省财政厅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福建省财政厅厅属财政核拨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5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7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7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学位

其他

要求

1

审核清算岗位

1

财政(学)财政与税收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经济管理、经济信息管理(学)、公共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

审核清算岗位

1

3

统计分析岗位

1

  统计学类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福建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16830——201652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省招聘委托报名网进行。

  3、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516830分至5201730分,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申诉时间为516930分至5211200分,逾期不受理。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4、下载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于5月24日至525日登录上述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A卷,题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情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定于2016528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备注时间为准,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具体考点将在考生准考证上详细标明。笔试成绩可于2016620日后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查询。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4、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学位证书将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现场查询验证,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5、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097856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预算编审中心和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驻省财政厅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7403

               

 福建省预算编审中心

20165月6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