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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17年工作总结及2018年工作思路

发布时间:2018-01-04 来源:名城委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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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提振全体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推动了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科学保护、有效利用。在国家住建部组织召开的“城市违法建设专项治理5年行动和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历史建筑确定工作推进会暨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上,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工作获得了建设部及与会单位的一致好评。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以立法规划为抓手,依法依规推进名城保护利用
  1.注重健全完善名城保护法律体系。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离不开坚实的法律法规保障,一年来,我委持续推进名城保护立法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名城保护要素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努力夯实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制保障基石。一是积极制定《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政府规章,以将历史建筑保护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保护管理轨道,并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制定。二是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制定了《“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史迹”保护管理条例》,为我市海丝史迹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三是积极参与《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及《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单位管理办法》等的制定,为我市历史文化街区的科学保护、合理运用保驾护航,不断推进我市文化遗产的分类保护、严格管理、科学利用。
  2.全面构建我市名城保护规划体系。高规格、高品质的开展名城保护利用工作离不开高起点、高水准的保护规划的引领,一年来,我委致力于健全完善名城保护规划体系的建设,以有效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一是在已完成相关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编制的基础上,2017年,我市全面启动南公园、洪塘等8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的编制,全力构建我市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完整体系。目前南公园、洪塘两个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初稿。二是积极配合市规划局开展“城市双修”、《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以及《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编制,以进一步将名城保护工作更好的融入到城市总体布局中,以更高站位谋划名城保护利用,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的有机融合。
  3.建立名城保护管理信息化系统。为实现名城保护信息化、互联网化,我委将名城保护纳入“数字福州”系统,积极推进历史名城保护管理平台系统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招标。同时,我委还积极开展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及保护图则的编制,为历史建筑修复提供技术指引,不断提高名城保护技术规范水平。
  二、以申遗工作为契机,更高站位推进名城保护
  1.强化我市申遗工作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申遗工作,为统筹推进申遗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福州市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名城委)。为扎实做好申遗办相关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委成立了申遗工作专项小组,具体落实申遗各项工作,确保相关工作责任到人、有序开展。
  2.有效落实申遗各项具体工作。今年以来,为积极争取指导与支持,我委陪同市委主要领导拜访国家文物局,随同分管领导参加国家文物局组织的中国海上丝绸之路保护和申遗工作会议,并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等国内著名申遗团队保持密切沟通,主动汇报我市申遗工作,听取意见建议,我市申遗工作获得国家文物局和专家的认可与支持。
  3. 组织申遗专家对我市海丝申遗工作调研把脉。今年6月,郭旃、张之平等国内著名申遗专家,以及11月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专家分别来榕,对我市“海丝”史迹进行调研考察、整体把脉,提出了系列指导性意见,为我市下一步开展有重点、有针对性的工作提供依据。
  4.深入开展我市遗产点调研与申遗工作基础研究。今年以来,我委会同市文物局、相关县市区政府,深入我市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海丝遗产点一线,开展现场调研,及时掌握遗产保护情况,不断摸清家底。同时,为不断深化开展我市遗产点的价值研究与挖掘,我市委托国内著名的申遗工作团队清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等申报世界遗产策略研究,目前该团队已开展了基础资料分析、来榕实地调研等相关工作,并将于2018年初提出策略研究初稿,有的放矢的开展我市申遗工作。
  三、以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为着眼点,主动靠前服务
  一是主动服务“攻坚2017”等各项重点工作。为积极推动我市各项重点工作提速增效,我委持续推行容缺受理,压缩审核时限,深入现场审核,快速处理了462个市政道路建设、水系治理、绿地建设、地铁建设以及旧屋区改造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具体事项,对所涉及的643处老建筑逐一提出审核意见,为相关重点项目的有效推进提供有效保障。二是积极服务名城保护各方力量。通过现场调研、技术指导、方案审核等,主动为相关单位部门,街区运营公司、业主单位等提供服务,解决保护利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三是主动对接各县市区。积极推进开展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和第一批省级历史风貌区申报工作,并提供指导与服务,推动螺洲等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
  四、以历史地段(建筑)为重点,持续推进名城保护
  1.稳步推进历史地段保护修复。我委持续推进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烟台山、冶山等历史文化风貌区,苍霞、鼓岭等历史建筑群的保护修复。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把祖宗留下来的“真宝贝”保护好,我委迅速行动,全力投入冶山文化公园建设。
  2.完成我市历史建筑普查工作。在国家住建部统一部署前,我市先行组织开展了历史建筑普查工作,今年全面完成我市历史建筑普查工作。以市政府的名义向社会公布了我市五城区第一批历史建筑55处,七县(市)政府公布了历史建筑371处,特色建筑2处。同时,还积极开展历史建筑挂牌、定线落图等工作,促进了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3.积极开展抢救性保护修复工程。为切实保护好我市具有保护价值且急需抢救修复的历史建筑,综合保护价值评估、濒危风险评估、修缮条件评估等,我委梳理形成了我市历史建筑保护修复清单以及急需抢救性修复的历史建筑名单,并上报市政府。与此同时,积极推进灵响路、台屿等保护修缮项目的实施,以及时抢救急需保护的文化遗产,促进文化的传承。
  五、深化名城文化挖掘,传承城市文脉
  为了更好地传承福州历史文化,弘扬与更新福州城市精神,2017年以来,我委着力开展历史名城文化研究、挖掘与宣传工作。一是金砖会议前期,《福建日报》以“三坊七巷:在城市中心,守望闽都的文脉与乡愁”为题,专篇报道了我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举措及成效,反响良好。二是完成了我市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公布工作,并首次将福州老地名纳入保护名录体系,保护名录的内涵和外延均进一步深化。三是稳步推进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及三坊七巷“三亲”资料汇编工作。期间,我委专程赴上海、北京等省市,拜访了阮仪三、张之平等参与过我市名城保护工作的业界知名专家,以及省市相关领导,获得了系列珍贵的第一手资料。此项工作的开展是三十年来,我市首次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进行全面回顾与系统总结,以期更好的保护我市文化遗产。
  六、注重名城队伍建设,提升名城保护水平
  我委坚持把名城保护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和根本之举,努力形成了人才活力竞相迸发的局面,2017年持续探索建立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志愿者“三位一体”的队伍体系。一是注重发挥名城保护专家作用。根据4月12日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增设专家委员。我委积极对接,主动沟通,扎实做好聘请阮仪三等知名专家为专家委员具体工作,进一步充实名城保护智囊团力量。二是积极强化专业技术培训。11月,举办了福建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技术人员--泥水工(北片地区)培训班,来自福建北片地区(福州、宁德、南平、三明)39家古建公司技术人员参加了培训,为进一步做好古建筑传统技艺的保护和传承,提供技术人才支持。此外,我委还面向各县(市)区名城保护工作人员开设2017年名城保护培训班,面向广大市民开展了普法志愿服务进社区等活动,不断提升名城保护队伍专业化水平,营造浓厚的名城保护氛围。
   

    2018年,我委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密结合经济发展新形势、社会发展新趋势,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切实担负起名城保护使命,勇于担当负责,不断提速增效,有序推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向前发展,争当加快建设环境更美、品质更好、功能更全、服务更优的新福州的排头兵。重点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一、坚持科学理念指引名城保护利用

    2018年,我委将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化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成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以科学理念与战略思维,谋划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工作;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担当负责、提速增效等工作部署与要求,全力以赴的推进名城保护利用与城市建设统筹发展。

    二、健全立法规划体系引领名城保护利用

    1.持续在立法保障上下功夫。根据工作部署,一是拟出台《福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以进一实现对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和利用进行有效规范和有序推进。二是积极开展《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修订调研,做好保护条例修订前期筹备工作,进一步将我市名城保护经验和成果进行固化。

    2.坚持规划引领名城保护。一是全面完成西湖、福建协和大学、苍霞等8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的编制,将我市19个历史地段纳入规划体系范畴,构建我市历史地段保护规完整划体系。二是积极配合做好《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共同做好《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将名城保护工作纳入城市总体布局,以更高的站位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历史文化名城。三是积极配合开展“城市双修”工作,通过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促进福州城市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历史文化名城风貌特色逐渐显现。

    3.推进历史名城保护管理平台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拟于2018年启动福州历史名城保护管理平台系统(一期),实现名城保护对象数据录入浏览等功能,切实提升名城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更好的保护传承福州历史文化,实现科技管理名城的新突破。

    三、有条不紊推进名城保护要素保护利用

    1.持续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街区经营公司等,持续做好三坊七巷、朱紫坊、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进一步打造我市历史文化街区品牌,持续提升名城影响力。

    2.注重保护利用好历史文化风貌区。根据工作部署,加大力度,做好烟台山、冶山等历史文化风貌区的保护利用。推进冶山文化公园建设,扎实开展相关保护修复工作(含设 计),修旧如旧,恢复原有历史风貌,把冶山历史文化亮出来、展示好。

    3.全力保护利利用好历史建筑(群)。一是结合中央城市会议部署要求以及我市名城保护工作实际,在完成历史建筑普查工作的基础上,公布我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单,并完成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编制,历史建筑的定线落图、编订图则,历史建筑档案的建立,以及历史建筑挂牌等各项工作,夯实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基础。二是按照高效、规范的原则,认真落实历史建筑修缮方案审查工作。三是开展全国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工作,以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传承好历史文脉。

    4.积极服务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坚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主动服务,助力发展。一是加强与市政道路建设、水系治理、地铁建设以及旧屋区改造等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责任单位的沟通,超前提供指导与服务,充分发挥名城保护利用在城市建设发展中的有利作用,促进名城保护与城市发展的有机融合。二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做好相关名村、传统村落整治提升工作;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做好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规划编制,引导其不断加大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投入力度,不断推进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有效保护。

    四、攻坚克难推进我市申遗工作稳步开展

    2018年,我市“海丝”申遗工作将以冲刺进入国家“海丝”申遗名单为目标,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强与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合作,委托该院开展我市海丝遗产点预研究工作以及制定我市具体工作方案,并在该院指导下按时按质推进我市申遗工作。二是抓好基础性研究。完成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等申报世界遗产策略研究工作(已委托清华大学设计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同时开展包括古今中外文献中有关福州海上交通和对外贸易的记载等梳理与研究,福州港历史演变的专题研究,以及进一步开展对我市各“海丝”史迹点的研究等方面。三是抓好基础性管理工作。积极做好我市“海丝”遗产点基础材料的整理,遗产点的日常巡逻管理和监测管理,以及遗产点周边环境的整治等,切实夯实“海丝”遗产点的管理基础。

    五、持续深化名城文化挖掘与宣传

    2018年,我委将继续在挖掘历史文化、扩大名城宣传等方面花心思、做文章,拟公布我市第三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积极推进三坊七巷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不断深化名城文化,传承好城市基因。

    六、坚持不懈夯实名城队伍建设

    2018年,拟通过面向福建省北片地区名城保护技术人员,开设传统工艺培训班;面向各相关单位、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名城保护管理人员,开设名城保护培训班;面向社会各界举办名城普法培训班等,强化我市历史文化名城队伍建设,促进名城保护队伍专业能力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