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安全发展九项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3-02-09 17:39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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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福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市局各处室、单位: 

  现将《支持企业安全发展九项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支持企业安全发展,助力经济快速企稳回升,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贡献。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支持企业安全发展九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支持帮助企业安全发展,2023年,全市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以下措施: 

  一.创新审批服务。优化全程网办行政审批,实行网上申报、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在线审查、一次办好。主动服务园区项目,针对园区企业缺少部分申请材料情况下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机制;将审批关口前移,与前置审批部门同步审批。 

  二.压缩审批环节。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自主验收与审批技术预审查同步进行。持续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推出“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经营备案证合并办理。 

  三.简化复工复产程序。对安全管理较好、2022年以来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非煤矿山企业,在落实市安办复工复产“六个一”要求的前提下可自行复工复产,不再现场验收盖章。 

  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积极推行柔性执法,推动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强化专家安全指导服务。聘请安全生产专家,组建服务团队,深入危险化学品、工贸、非煤矿山等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家式”会诊,为企业提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服务,协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六.开展线上精准整改督查。充分依托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安排专人每日对全市27家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在线抽查,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承诺公告的予以警示提醒,对在线报警异常的立即通知企业安排人员现场处理,通过线上线下融合监管,督促企业自查自纠。 

  七.科学组织事故调查。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且影响较小的企业,在保证安全和事故调查的前提下,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区域,原则上不采取停工停产等行政措施。 

  八.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满一年后企业主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的,应及时予以受理。经调查核实企业确已主动改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应予以信用修复。 

  九.推进培训考核提质增效。用好福州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基地,增加安全生产考试场次,优化“三项岗位”人员考核发证整体时效;开放1-2层安全生产教育警示及实训展区,通过组织参观、互动体验、视频模拟等方式,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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