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试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4-25 09:43 来源:人社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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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用人单位

推进福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不断加强我市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提升企业依法用工管理水平和用工风险防范能力,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决定在市本级开展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福州市辖区内有劳动用工合规指引需求的新办企业注册登记一年内、小微企业(一般从业人员100人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目标任务

积极主动为新办企业、小微企业提供用工管理指导,帮助企业健全内部沟通协商机制,有效防范用工风险,提高用工管理水平,防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风险。总结试点工作的做法和经验,为全面推广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工作提供有益参考,进一步提升劳动关系关系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三、主要工作

(一)开展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指引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健全劳动合同档案管理完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提供指导服务

(二)开展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指引。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完善招聘与录用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培训、社会保险福利、劳动纪律、竞业限制与保密制度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提供指导服务

四、工作流程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入驻福州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中心,受理用人单位的需求,按照《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办事指南》流程,免费开展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工作,提供劳动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合理化建议等劳动关系公共服务。

五、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负责指导辖区内有需求的新办企业、小微企业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办理劳动用工合规指引事项。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开展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工作,探索基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模式,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多方位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   

 

附件: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劳动用工合规指引办事指南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4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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