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暂行)》政策解读

日期:2021-03-08 16:20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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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福州市政府批准,由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共同编制的《福州市房产与规划建筑面积测算技术规程(暂行)》(以下简称《技术规程》)于2月1日正式施行。《技术规程》全文九章33节,共2.7万字,主要内容包括房屋面积测算的数据采集,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成套房屋的分摊规则,特殊建筑物、附属建筑物的计容面积测算规定等。 

   《技术规程》在延续执行房产管理的国标《房产测量规范》保持房产面积规定稳定的基础上,吸收了规划管理的国标《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新建筑形态等有关内容,同时结合福州市城市发展情况兼顾农村房屋建筑特色编写而成,实现了“一个统一、两个衔接、一个创新”。 

  一、一个统一 

  统一了各类房屋的测量点位置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二、两个衔接 

  在项目建设周期上,衔接了各类房屋在规划设计审批阶段和规划竣工测量阶段的面积规则,衔接了房产预售阶段的预算和房产首次登记阶段的实地测量面积规则。在规划审批和房产登记部门之间,衔接了各类房屋在规划和房产方面的建筑面积规则。 

  三、一个创新 

  《技术规程》创新性地提出了幢建筑面积衔接房屋产权面积和规划计容面积的理念。幢建筑面积指标的先行统一,对现行建筑面积国标的规范融合具有实践探索意义。 

  四、《技术规程》实现了人居环境“三个提升” 

  (一)架空绿化、风雨连廊、架空通廊等不计算容积率,实现小区内不用打伞的慢游环境,进一步提升市民居家福祉。 

  (二)鼓励更合理的水平通道和楼电梯交通系统、更舒适实用的阳台和廊等设计,进一步提升城市建筑品质与内涵。 

  (三)充分考虑了农村房屋建筑特点,助力农房面积测算和办证,引导美丽乡村的建设风貌。 

  《技术规程》实施范围为福州全市各县(市)区。对2月1日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成交确认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在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可继续沿用原规定对房屋房产建筑面积和规划建筑面积进行测算。施行之日起满3个月仍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按照《技术规程》进行测算。 

  《技术规程》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项目审批进度,缩短工程项目规划建设周期,实现测算成果数据共享,助力市民交房办证提速,提升我市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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