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01 10:29 来源: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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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江区政务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台江区民宿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我区民宿业的规范管理,提升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民宿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台江区实际情况,参考周边区县的做法,拟定了《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主要依据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福建省旅游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旅游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065-2019)。 

二、制定过程 

台江区文体旅局牵头拟定《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向区司法局、区建设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台江消防救援大队等9家区职能部门,及后洲街道、苍霞街道、新港街道征求意见。 

2022年3月11日,召开区政府专题会,对《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试行)》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按照会议精神对方案进行了补充完善。 

2022年4月19日,召开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了《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试行)》。 

三、主要内容 

《台江区民宿管理工作方案(试行)》主要内容是: 

1.成立台江区民宿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区民宿发展综合协调工作。 

2.明确了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管理机制,其中:民宿所在地的街道履行辖区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公安、消防、市场监督、卫健、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建设、文体旅、消防救援等各有关部门负行业监管职责。 

3.明确了民宿的申报程序,民宿经营者向所在地街道提出申请,由街道进行材料初审,由民宿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合现场核验,各职能部门对符合核验通过条件的民宿予以签字确认,公安机关予以开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最后由民宿办出具备案登记证明。 

四、有效期限 

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五、注意事项 

申请流程按照以下流程图执行 

 

台江区民宿申报流程图 

 

 

 

 

 

 

六、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台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民宿办) 

联系电话:0591-83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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