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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红十字会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21-04-14 17:38    来源:{{el}}    字号: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福州市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现将福州市红十字会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进行公示。

  福州市红十字会2021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责任主体

普法类型

普法对象

普法内容

载体阵地

普法方式

普法时

间节点

  54

福州市红十字会

系统内普法

党组中心组、全体机关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1.现场宣传、LED屏、宣传栏、宣传册(折页)、报纸、杂志(刊物)、“两微一端”、校园讲座; 2.学习会议、学习强国APP、学法平台、考试。

  

1、建立长效化、制度化的学法普法工作机制;2、结合我会应急救护员培训课、应急救护体验馆,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等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 3、充分利用“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公益日,有针对地面向广大青少年、社区群众、市民游客开展独具特色的行业普法活动。

  

  

全年常态化开展、结合重要节日(世界红十字日、国际志愿者日、献血日、防灾减灾日等)宣传节点加大宣传力度

社会面普法

社会

大众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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