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3-06 15:07 来源:民政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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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闽民社工〔2020〕12号)部署,定于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20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及时间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关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战‘疫’有我,社工同行”的活动主题,2020年3月16日至22日期间组织开展社会工作宣传活动展示新时期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成果。 

  二、主要任务 

  市直各有关单位县(市)区民政部门(含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局属单位在宣传周期间,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通过集中宣传,进一步凸显社会工作在疫情防控、扶贫济困、乡村振兴和社区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作用,推广社会工作者在不同领域提供专业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展现各领域社会工作的服务成效,提高社会工作认知度和知晓度,引导社会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社工周宣传活动主要以线上宣传和网络宣传为主 

  三、主要内容 

  (一)配合省民政厅开展社工周宣传活动 

  1.推报社会工作发展大新闻 

  回顾总结2019年当地社会工作发展的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盘点当地各领域推进社会工作的措施亮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含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积极向相关部门征集年度社会工作发展新闻线索,我局将择优推荐给省民政厅参我省社会工作“十大新闻”。新闻配图1-2张可插入附件1表格后,一同报送。 

  2.征集社工抗“疫”摄影作品和图片 

  向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含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局属单位征集社工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感人暖心故事及照片,以及2019年以来当地社会工作者服务困难群众、致力脱贫攻坚、化解社会矛盾的先进事迹及照片剪影。省民政厅经评选后在网上展出,并向媒体推荐宣传。征集的“抗‘疫’有我,社工同行”主题摄影作品和图片格式须按附件2要求,可直接发投稿邮箱24167291@qq.com,也可发福州市社会组织(社工)创业园邮箱18150840264@163.com,由我局汇总后统一投递。 

  3.关注省厅举办的在线访谈 

  省民政厅将依托省厅门户网站举办在线访谈,围绕“全省社会工作发展”主题和网民进行交流互动,宣传近年来我省社会工作发展成就,向社会征集推动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建议。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含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局属单位可发动社会工作者和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 

  (二)配合开展我市社工主题演讲大赛 

  宣传福州市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成果,展现福州市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新气象,增强行业影响力向社会传播专业社会工作理念,弘扬“不忘初心,助人自助”的社工精神,传递社工服务正能量,提升公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和认同增强社工的职业认同感、归属感,提升社工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我局与中共福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福州市2020年不忘初心 做新时代的最美社工主题演讲大赛。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含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局属单位按《关于开展福州市2020年“不忘初心 做新时代的最美社工”主题演讲大赛的通知》(榕民202020号)要求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因疫情,报名截止时间延至3月14日 

  (三)各地集中开展线上宣传。县(市)区民政部门(含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局属单位会同各相关部门围绕今年社工周宣传主题,采取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线上宣传形式,展示各地、各部门、各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成果,展现社会工作者职业风貌。 

      四、有关要求 

  ()认真组织,形成合力。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含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工作宣传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会同各相关部门把开展宣传活动同社会工作领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作为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途径,围绕宣传周主题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含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形成宣传合力,面向党政领导、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和从业人员等不同群体,分类别开展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含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局属单位要及时发掘社会工作服务先进典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先进事迹,特别是社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的感人暖心故事、优秀案例做法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广泛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本地区本领域社会工作发展成就,着力提升社会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 

  ()创新形式,取得实效。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含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局属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微电影、网络视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收集宣传素材,丰富宣传形式,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关注度,推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社会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新时代社会工作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由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本次活动主要以线上宣传和网络宣传为主,不举办现场活动。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宣传周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月11日前,请市直各有关单位、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积极推荐我市社会工作“十大新闻”并报送附件1表格,各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须报送不少于1有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新闻信息;325日前,请市直各有关单位、县(市)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民政局属相关单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送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和行政审批处电子邮箱fzsggl@163.com 

  联系人:郭旭颖(福州市民政局),联系电话:0591-87818163 

    怡(福州市社会组织创业园联系电话:18150840264  

  电子邮箱:18150840264@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10层1002室      邮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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