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关于防止财政专项资金落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补充通知》(榕财行〔2019〕50号)和《关于防止财政专项资金落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的补充说明》(榕财行〔2020〕1号)文件精神,经市公安局审核,未发现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企业备案和资金补助申报企业(共3家)存在涉黑涉恶情况。
现将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21日。
联系方式:福州市工信局原材料和装备工业处,电话:0591-83350978,83369705,邮箱:yclhzbc@163.com。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