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局电力设施保护普法活动走进电力企业
时间:2021-10-09 14:39

   《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于2015年12月1日起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电力企业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工作的权利与义务。为加强法规宣贯,2021年9月30日,福州市工信局电力执法办公室赴电力企业,针对福州亿力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国网福州供电公司输电运检中心及电缆运检中心企业员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分发宣传材料的宣贯方式,进一步提升电力企业职工及一线施工人员的电力设施保护意识。


  活动中,福州市电力执法办公室人员重点强调了《福建省电力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二节 电力设施保护第二十条内容:“电力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电力设施,配备电力设施保护专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对电力设施进行巡视、维护、检修,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依法制止危害电力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确保电力设施正常运行。” 

  电力设施产权人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排头兵”,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关口前移”的重要屏障,本次普法活动受到了电力企业员工的好评与欢迎,让电力人更知电力法、更懂电力法,同心协力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做出贡献,为电网安全运行保驾护航。


来源:福州市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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