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时间:2009-04-03 11:36
市政府办公厅: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由福州市经委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州市经委办公室,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798号金安大厦11层,联系电话:83258307;传真:83258301。
一、概  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正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了市经委“政府信息公开栏”,指定1名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08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经委于2008年4月初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领导小组,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室及办公室相关人员为主要成员。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榕政办[2008]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等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2008年3月初编制完成了《目录》、《指南》、并及时上报市政府及在网站上公布。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了《福州市经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暂行)》、《福州市经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对依申请公开工作(包括受理机构、受理方式方法、受理时限、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原则及程序等)作了详细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市经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传达各类会议及文件精神,组织全委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等,并组织全委公务员参加了《条例》网上考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规范进行政府公开信息日常报送,截止08年12月31日,已向市档案馆报送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底的政府公开信息81份,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为本单位业务工作、人事类信息。同时,认真组织梳理2003年到2006年的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公开机构职能类10条,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类39条,规划计划类5条,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13条,工作动态类6条,其他主动公开类8条。
(三)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条例》实施以来,一方面做好200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将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网站予以公开,共公开了40份政府信息。主要有人事管理方面的公文类政府信息及涉及业务指导方面的有关通知。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了方便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及时更新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的经委“政府信息公开栏”,内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此外,还通过政府公报、报纸,公开公示栏等及时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尚未收到过正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书面申请,没有进行过收费,不存在减免的情况。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09年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统一认识,进一步加强本办自身建设与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暂行办法》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学习教育。同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贯彻施行条例的重大意义,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融入到业务之中,确保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工作人员要熟悉内容、程序,并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2、遵循原则,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凡属能公开的政务信息,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梳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3、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进一步做好信息更新。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的各类信息,根据工作变化和要求,主动更新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七、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统计期限是从200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81
其中:1、网站公开
81
     2、政府公报公开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日
 
 

抄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档案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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