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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技局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17-11-27   字号: | |
 福州市科技局科技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根据榕政综[2016]176号文件和榕政办[2016]261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福州市科技局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技信用尤其是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信用,是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做好以政府信用为主导,企业信用为重点,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推动、规范、监督、服务作用,事关“诚信福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全局。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必须遵循“让守信者得到鼓励,失信者得到惩诫”的原则,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逐步建设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技信用体系运行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探索科技管理的有效方式,规范工作行为,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使科技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接受全社会监督。

(二)出台《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术体信用管理办法》,将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信用结果作为从事科技活动时政策倾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建立守信“红名单”、“黑名单”制度。对被评为“红名单”的,市科技局在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组织申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被评为“黑名单”的,取消相关认定、奖励、财政资助等资格。“红名单”、“黑名单”应在局内处室信息共享,为项目立项、兑现企业扶持政策等科技管理工作提供参考依据。行政处罚“黑名单”应上传信用平台,对社会开放共享。

 三、管理内容

科技计划项目信用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立项管理。对遵守项目申报有关规定、履行信用承诺、保证申报内容真实性和有效性等行为中的诚信状况,以及项目立项评审中的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二)实施管理。对项目组织开展、日常跟踪管理、中期检查、项目重大事项和进展报告等行为中的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三)验收管理。对项目总结、技术指标完成、项目经费决算、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等行为中的诚信情况,以及项目验收工作中的诚信状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四)其它。对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在实施和参与项目过程中与项目相关的其它诚信状况,以及政策法规、廉政纪律等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评价。

四、组织领导

为做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科技局成立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协调科技系统,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实施。

市科技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任义文局长、张文胜书记

常务副组长:邹勇志

副组长:王建忠副 陈 琦、何朝晖、林亚平、王博斌、邱 一

成员:詹志勤、李雪英、黄聚昌、林硕、谢辉、林伟群、林文亮、李海峰  夏东升

五、制定落实信用体系工作推进时间表

(一)成立科技局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完成时间20172月;

(二)出台《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完成时间2017313

(三)下发福州市科技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完成时间2017313

(四)对科技计划项目进行梳理,记录和评价,完成时间20173月至5月;

(五)做好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登记,完成时间20176月;

(六)开展科技计划项目双随机检查,完成时间20177月;

(七)信用体系工作推进时间由科技局邹勇志副局长负责,各业务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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