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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发改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所属单位科技特派员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服务工作。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科技局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