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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市科技重大项目功能性新材料、水污染防治专项的通知

2017-11-14   来源:[福州数字办]   字号: | |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现开展2017年市科技重大项目功能性新材料、水污染防治专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17年市科技重大项目应按照“2017年市科技重大项目功能性新材料、水污染防治专项申报选题表”(见附件)所规定的选题方向范围和相关要求申报,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预期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和产业化指标。

(二)牵头申报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功能性新材料专项:2016年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100万元,收入1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或收入2亿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

水污染防治专项:市属高校、科研院所;2016年实际缴纳税收不低于100万元且拥有水污染防治资质的企业;中央、省属在榕高校、科研院所可以与我市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联合申报。鼓励上述高校科研院所与上述企业联合申报。

(三)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法定代表人,如法定代表人无法作为项目负责人,应书面委托企业其他负责人(总裁、总经理、技术总监等)作为项目负责人,并承诺对项目负有与法定代表人相同的权责。

(五)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2年,自20181月至201912月。

二、申报程序

(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可注册登陆福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18.66.59.52)进行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在线填报《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并上传规定的附件。其他资料不上传,可与纸质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1113日至123日。

(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通过福州市科技计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127日。

(三)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于12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统一报送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一楼)

三、纸质件申报材料要求

(一)将市科技局网上申报系统上审核通过的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下载打印,并与附件装订成册(建议胶装)。

(二)项目申请表中:项目负责人承诺栏项目负责人需签字、项目申请单位审查意见与承诺意见表需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盖公章,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需县(市)区科技局审核盖章。

(三)项目组成员表需全部成员签字。

(四)除申请表中要求提供的附件以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或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若申报单位名称有变更,需要提供新旧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名称变更手续。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市科技重大项目实行科技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中期和验收时须按要求呈交科技报告。

1、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联系人: 

庄华城   电话:87833032 

曾广森   电话:87833032 

 

2、业务咨询联系人:

高新处  叶     电话  83363411

社发处  丁可锋   电话:83338680

 

附件:2017年市科技重大项目功能性新材料、水污染防治专项申报选题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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