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福建省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8〕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8年我省将安排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2个批次。第一批企业申报认定截止时间为5月20日。第二批企业申报认定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
2、申请企业可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http://tas.chinatorch.gov.cn或者登录http://tas.innocom.gov.cn,以下简称“技先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并提交申请材料。
3、企业必须在认定截止前(5月20日或10月20日前),在“技先平台”上提交申请材料,并将网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七份上报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4、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积极发动和辅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会同财政、国税、地税、商务及发展改革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汇总,于5月31日、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和认定申报汇总清单(见省科技厅通知附件2)加盖公章后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窗口,同时抄送一份至所在地同级财政、国税、地税、商务、发展改革等部门。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另需填写《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表》和《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表》(见省科技厅通知附件3)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报送至邮箱:fzkjgxc@163.com。
5、其它事项详见附件。
6、市行政中心(科技)窗口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巧、陈艳梅、谢辉
联系电话:87833032、83350719、83332504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科技)窗口
附件:1、福建省科技厅等六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福建省技术先进型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8〕8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