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配合做好科技金融扶持对象摸底工作的通知》(闽科高函〔2018〕80号)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市开展科技金融需求对象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了解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石墨烯领域企业融资需求,为开展科技金融扶持提供参考。
二、征集对象
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范围内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石墨烯三个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
三、标准要求
参与征集企业必须同时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成立时间满两年。
2.2016-2017年企业通过采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石墨烯新技术、成果和项目与之相关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大于300万元,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3.目前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2016-2017年净利为正,且上年不低于5%。
4.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有融资需求,且以流动资金为主,投资、研发等资本需求不在此列。
企业根据以上条件,按照自愿原则,自我评估上报(详见附件),于5月2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福州市科技局 曹文海
联系电话: 87114147
邮 箱:825535641@qq.com
附件: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石墨烯企业基本情况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