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8〕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企业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的企业无需再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
2、2015年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需重新申请,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需要更名的企业,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请重新认定(见省厅通知附件4)。
3、2018年申请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在7月16日前将《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登记表》(附件1)和《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见省厅通知附件3)电子文档资料发送邮箱844545869@qq.com。
4、7月23-31日将网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式2份和纸质申报材料扫描的光盘一式6份按时间表安排报送到市行政服务中心124(科技)窗口。
5、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积极发动和辅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于7月23-31日将认定申报汇总推荐清单(见省厅通知附件2)加盖公章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124(科技)窗口。
6、其它事项详见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附件2)。
7、申报材料送市行政中心时间安排:
企业所属
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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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罗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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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区、闽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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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
永泰县、
连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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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区、
台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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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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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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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报送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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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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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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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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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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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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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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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咨询
联系人:陈艳梅 谢辉
联系电话: 83350719 83332504
9、市行政中心(科技)窗口
联系电话:87833032、87807955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124(科技)窗口
附件:1.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登记表
2.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8〕7号)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