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创业创新示范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办〔2016〕45号),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认定马尾区的“马尾区牧马人创业创新示范中心”、福清市的“福清市创业创新示范中心”、闽侯县的“闽侯县创业创新示范中心”、连江县的“福州理工学院创业创新示范中心”和闽清县的“闽清县创业创新示范中心”为福州市创业创新示范中心,现予以公布。
各市级双创示范中心所在地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组织体系,把不断完善示范中心建设作为本辖区“双创”工作重要抓手和载体,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保证政策真正落地生根,进一步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