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办法》(榕政综〔2017〕1698号),经各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福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并经市政府审定后,认定福州市科技特派员517名(附件1)、团队科技特派员18个(附件2)、法人科技特派员6家(附件3)。
请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经认定的2018年市级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的管理工作,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
附件:1.2018年福州市个人科技特派员认定名单
2.2018年福州市团队科技特派员认定名单
3.2018年福州市法人科技特派员认定名单
福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