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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第八批福州市众创空间的通知

2019-03-01   来源:[科技局]   字号: | |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的实施意见》(榕政综〔2015〕265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扶持“双创”工作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政办〔2017〕364号)精神,引导和支持我市发展众创空间,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根据《福州市众创空间认定标准(试行)》(榕科〔2016〕247号),现向全市征集第批福州市众创空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众创空间认定须具备的条件参照《福州市众创空间认定标准(试行)》(详见附件1)。

2、申请福州市众创空间提交《福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3、请申报单位准备好申报材料,并于 329-4月4日期间,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fjbs.gov.cn/)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延期不予受理。

4、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于4月10日前将预审受理通过企业的电子申报材料发送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请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科技局积极做好推荐筛选工作,417日前将《福州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一式2份(见附件3)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推荐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fzkjgxc@163.com。

业务咨询联系人:  陈艳梅    83350719

                  魏慧玲    83363411

窗口收件联系电话:87833032  87807955

窗口收件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社会事务类市科技局

附件:1.《福州市众创空间认定标准(试行)》(榕科〔2016〕247号)

2.福州市众创空间认定申报表

3.福州市众创空间推荐汇总表

4.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市级众创空间认定)申报流程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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