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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福州市众创空间考核评估结果的通知

2019-10-12   来源:[科技局]   字号: | |

 

各县(市)区、高新区发改(科技)局:

根据市政府《关于扶持“双创”工作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八条措施”)和市科技局《福州市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我局开展对第三、五、七批市级众创空间年度考评。9月,由创业导师、孵化器管理专家,市和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组赴各县(市)区进行现场考核评审。评审组围绕着众创空间一年来培育的创业团队(企业)数、提供的服务、创业团队(企业)获得的融资金额、开展的创业活动等方面对各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此次市级众创空间考核应参加44家,其中12家因机构合并、场地搬迁等原因暂缓考核,3家放弃考核或者申请取消,实际参加考核的有29家。根据评审组的意见,经我局研究,现将市级众创空间考核评估结果公布如下:

一、对于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上的“海丝非遗双创产业基地”等25家市级众创空间确定为考核合格,将按照“八条措施”规定给予运营费用补助(名单详见附件)。

二、对于考核分数低于60分的“福州创客街”等4家市级众创空间确定为考核不合格,整改一年,不给予年度运营费用补助。(名单详见附件)。

三、对于诺行天下”等3申请取消和放弃考核的单位取消其市级众创空间资格(名单详见附件)。

四、对于书面申请延期考核的六度伯乐汇众创空间”等12家市级众创空间暂缓考核(名单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高新区发改(科技)局要继续加强对众创空间建设的指导和支持,督促延期考核和需整改的众创空间提升服务能力,学习先进经验,努力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已通过考核的众创空间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打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做出贡献。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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