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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境)外访学研修计划的通知

2020-09-15   来源:[市科技局]   字号: | |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的意见》(榕委〔2013〕20号)精神,切实提高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国际化水平,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务员局关于鼓励福州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内外访学进修实施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2〕231号),经研究,拟开展2021年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内)外访学研修计划申报工作,选送一批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访学进修,大力培养我市在基础科学、应用技术研究、高新技术开发以及现代管理等领域的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访学研修计划人选须为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骨干,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科研能力较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访学专业必须对口,符合我市经济建设长远需求;

(五)被选派前往港澳台地区访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一定英语基础,前往英语为母语国家访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较高英语水平(获得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通过BFT考试或有一年及以上在国外留学、工作经历),前往非英语国家访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较高外语水平(获得访学地认可的较高水平的外语语言证书或有一年及以上在该国留学、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新加坡等使用华语开展访学地区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资助措施

赴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进修的,1个月-1.5个月的资助1万元,1.5个月(含1.5个月)-2.5个月的资助1.5万元,2.5个月(含2.5个月)-3个月的资助2万元。经批准延长时间的,资助金额以不超过3万元为限。资助经费用于项目培训费专项资助,核销时应出具国外访学机构开具的正规发票。访学进修人员的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资料费等原则上由选派单位负责。伙食费个人自理,也可由单位与派出人员协商后确定分担费用。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010月30

(二)申报所需材料:《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研修计划申请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7、电子文档1份。附件材料包括:研修课题报告、英语水平证书复印件、访学研修费用估算表。

(三)用人单位应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申报表格不得空项、漏填,不得擅自变更表格格式,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应齐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申请资格。

四、申报程序

(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收到本通知后抓紧组织申报。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申报材料(附公函)报送市科技局外国专家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郑晓昆、徐叶如

联系电话:0591-83351230  0591-87114127

电子邮箱:fzaiep@163.com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栋528

 

附件:

1、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研修计划申请表

2、福州市高层次人才访学研修费用估算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9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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