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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推荐第二批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的通知

2021-02-10   来源:[科技局]   字号: | |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第二批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认真阅读省科技厅具体通知(网址:http://kjt.fujian.gov.cn/xxgk/tzgg/202102/t20210209_5534008.htm),按要求遴选申报。

2.申报对象应为已经获得福建省省级(含省直各部门)、市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人才。

国家重要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入选者,已认定为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特级人才、A类人才),以及省引才“百人计划”、省特支人才“双百计划”、省杰出科技人才、省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

3.申报单位应于2021年3月5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将申报材料(草稿版)及申报单位关于申报人计生不存在问题的证明(见附件1)报送至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

4.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2021年3月8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推荐函(见附件2)和申报单位关于申报人计生不存在问题的证明。

5.申报材料经我局审核推荐至省科技厅获得受理号后,申报人在线打印纸质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合订一式2份(双面打印,不再另加封面)装订成册,经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21年3月15日上午下班前统一报送市科技局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福州市科技局人事处   张艳

联系电话:83345400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五层520

附件:

1.计生自查情况函

2.关于推荐第二批“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的函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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