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局、自贸区(福州)片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1〕6号)要求,请各推荐单位、项目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单位在线提交项目申报时,应完成申报用户、申报单位管理员两级提交。
2、企业在线申报项目时,推荐单位应选择企业所得税归属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选择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4、通过县(市)区科技局推荐的申报单位和市属企事业单位,于4月23日至4月30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于6月30日至7月5号前)登陆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fujian.gov.cn)申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延期不予受理。我局将免费邮寄办理结果。
二、限额推荐项目筛选程序
1、按照2021年度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STS计划配套项目等9类项目实行限额推荐。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排序,市科技局结合项目申报指南推荐限额和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数,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2、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专题、区域发展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包括技术创新项目和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星火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STS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项目等8类项目时,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3、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技术研发项目申报。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三、业务咨询方式
1、市科技局业务处室
项 目 类 型 |
市科技局 业务处室 |
联系电话 |
区域发展项目 |
高新处 |
83350719 |
社农处 |
83332971 88030890 |
|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 |
高新处 |
83363411 |
星火项目 |
社农处 |
88030890 |
省级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 |
社农处 |
88030890 |
对外合作项目 |
外专处 |
87114127 |
引导性项目 |
社农处 |
83332971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成果处 |
83322832 |
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 |
外专处 |
87114127 |
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 |
高新处 |
83350719 |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 |
政策处 |
83338680 |
创新战略研究定向申报项目 |
政策处 |
83338680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成果处 |
83322832 |
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 |
成果处 |
83322832 |
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 |
成果处 |
83322832 |
2、市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事业类窗口(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一楼),联系电话:87807955、87833032。
3、福州市科技局网站:
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
附件: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1〕6号)
2.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清单
3.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申报流程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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